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乘车环境,保障乘客安全顺利出行,根据《威海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乘车须知。请各位乘客相互监督、自觉遵守。
一、乘坐公共汽车须排队上下车,前门上车、后门下车,自觉爱护公共交通设施,维护乘车秩序。对老、幼、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应照顾优先乘车、主动让座。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宠物等有碍乘客安全、健康或污染乘车环境的动物或其他物品乘车;携带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占用座位和堵塞通道,如损坏、丢失自理;携带液体物品须经驾驶员检查许可,方可乘车。凡具有妨害公共汽车安全驾驶、运营秩序行为的,报警处理。
三、乘车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禁止吸烟、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或打闹、斗殴;禁止与驾驶员闲谈。
四、上车应主动投币、刷卡、扫码支付、出示有效乘车证件。投币时应向驾驶员展示清楚,经驾驶员确认后,方可投入投币箱。刷卡时请正确持卡刷卡,市民卡-公交普通卡可带人连续刷卡;市民卡-公交特种卡(学生卡、优惠卡、幸福卡、优抚卡)只限本人使用,同一辆车5分钟内第一次刷卡享受优惠或免费,第二次及以上刷卡为普通卡收费。市民卡-公交特种卡具有有效期,须按规定审核,如违规使用将作封卡处理,持卡人一年内不再享受优惠或免费乘车待遇。
五、身高不超1.2米的儿童(含1.2米),可免费乘车。一名乘客可以带领一名身高不超1.2米的儿童免费乘车,否则应按超过人数购票。
六、乘客随身携带的物品重量在10—20公斤或体积在0.064—0.1立方米的应加付一人车费;重量在20—50公斤或体积在0.1—0.125立方米的应加付两人车费。携带重量超过50公斤、体积超过0.125立方米、高度或长度超过1.5米的物品谢绝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