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公司与威海市开发区华岳建设发展总公司联合开发建设的樱花小区工程正式开工。
3月28日,经交通委批准,公司撤销车队、车间,成立分公司、修理厂,科室改为处室。
3月31日,威海市委、市政府授予公司“文明单位”称号,授予156、158、161、134、140、225、226车组为“雷锋车组”称号。
4月,公司高区停车场工程开工。公司购淄博大客车 6部。
4月13日,威海市计委([1998]46号)批复公司办公楼进行修整,拆除东端302平方米,加盖一层。
4月29日,威海市委、市政府授予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谷昭健同志“威海市劳动模范”称号。
5月4日,公司党支部书记、谷昭建同志在共青团威海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评为“威海市十大青年标兵”。
6月,公司购淄博大客车3部。
7月,公司购工友集团客车14部。
7月9日,公司举行16路(客运站环城线)、17路(威海大世界至华夏帝王宫)通车典礼,交通委主任陈乐章、副主任连承敏、李惠民同志为通车剪彩。
8月19日,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谷昭健同志一心扑在公交事业上,积劳成疾,不幸患癌去世。
10月,公司在高区兴建的占地32亩的停车场竣工投入使用。
11月9日,中共威海市交通委员会([1998]36号)发出了《关于向谷昭健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市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谷昭健同志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
中共威海市交通委员会([1998]37号)批复同意建立中共威海市公共汽车公司委员会。
中共威海市交通委员会([1998]38号)公布马洪坤同志任中共威海市公共汽车公司委员会书记,于平召同志任中共威海市公共汽车公司委员会副书记。
威海市交通委员会([1998]169号)公布马洪坤同志任威海市公共汽车公司经理。
11月17日,中共威海市公共汽车公司委员会以威公汽党字[1998]1号文发出《关于迅速开展向谷昭健同志学习活动通知》,决定在公交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中迅速开展向谷昭健同志学习活动。
12月1日,公司以[1998]68号文公布谷志钢同志任经理助理兼汽车四公司副经理,苗丰伟同志任汽车一公司经理,丛松滋同志任汽车一公司副经理,谷昭道同志任汽车一公司副经理,肖虎同志任汽车二公司经理兼汽车四公司经理,陈长虹同志任汽车二公司副经理,王仕明同志任汽车二公司副经理,郑秀英同志任汽车四公司副经理,张建军同志任汽车四公司副经理,鹿少民同志任安全处副处长。同时免去:苗丰伟同志汽车二公司经理职务,肖虎同志汽车一公司经理职务,陈长虹同志一公司副经理职务,郑秀英同志汽车二公司副经理职务。
12月4日,公司以[1998]69号文公布谷勇同志任汽车修理二厂厂长,孟相国同志任汽车修理二厂副厂长。免去:谷勇同志原综合服务站副站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