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公司购常州大客车5部,丹东小客车1部。
3月12日,山东省建委、团省委([1997]70号)授予154、223车组为“青年文明号”车组,授予付承平、戚晓友、梁淑霞、林旭“青年文明工作者”称号。
4月,公司购威海工友集团“星王牌”小客车27部,常州小客车3部。
4月29日,公司以[1997]18号文制订《关于对驾驶乘人员实行星级管理的实施方案》,对驾乘人员实行星级管理。
5月1日,公司举行了13路(万福山庄至中保人寿保险公司)、14路(中保人寿保险公司至孙家疃)通车典礼。
5月12日,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1997]9号)发出了《关于在威海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争创“雷锋车组”活动的实施意见》,至此公司内部全面展开了“学雷锋,树新风”,争创“雷锋车组”活动。
7月,公司开通15路(威海大世界至影视城)公共汽车。
8月,公司在经区青岛南规划建设了4万平方米的停车场已竣工投入使用。
9月,公司购淄博大客车9部。
11月4日,威海市计划委员会([1997]108号)批复同意公司与威海开发华岳建设发展总公司联合对公司原场地进行开发改造,项目占地面积30亩。
12月,公司购常州大客车28部。
12月16日,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1997]75号)批复同意将汽修厂1997年11月30日占有使用的院内办公楼修理车间和设备以及院内土地等资产债务全部划归我公司使用。
12月22日,公司与威海汽车运输公司办理重组汽修厂有关移交手续,移交单位:山东威海汽车运输总公司,移交人:刘洪建。接收单位:威海市公共汽车公司,接收人:谷昭健。监交单位:威海市交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