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党委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构筑知责明责落实责任的工作体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分岗定责的原则,将责任主体和责任类别分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第一负责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等三大类。其中责任清单明确党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承担6大项24条具体责任,主要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加强廉洁教育等;党委第一负责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5大项22条具体责任,主要包括加强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部署,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加强对集团班子成员及基层单位党支部第一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分别明细了10个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主要包括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经常听取分管范围内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带头廉洁自律等。
责任清单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责任主体各自的职责,细化了责任主体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为全面加强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塑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